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04:35:12  浏览:86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7〕189号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现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采取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国际经验表明,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因此,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是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迫切要求,是环境管理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研究及试点示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本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
  
  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下原则,逐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地环保、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推进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环保部门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从防范环境风险出发,提出投保企业或设施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保险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逐步建立配套的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系列制度。
  
  ——严格监管,稳健经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业绩。
  
  ——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环保部门、保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履行监管职责,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和壮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有效化解污染事故带来的环境和社会矛盾;投保企业利用责任保险机制,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承担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利益;保险从业机构提供适合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拓展业务领域,力争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广大群众共享市场化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立重点行业基于环境风险程度投保企业或设施目录以及污染损害赔偿标准,探索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到201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使该制度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带来损失的事件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重要的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部门、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在建立这项制度的起步阶段,建议各地在地市以上区域开展试点,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国家立法和地方配套法规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为规范管理,环保和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确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市可以在有关地方环保法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二)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要根据本地区环境状况和企业特点,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为对象开展试点,尤其是对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行业,具体范围由环保部门商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在此基础上,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投保目录,并适时调整。保险公司要开发相应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试点地区保险企业应加强环境技术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三)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查、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应建立环境事故勘查与责任认定机制。在发生环境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承保的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公司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在环境事故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和信息。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相关保险公司、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开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环保部门要通过监测、执法等手段,为保险的责任认定工作提供支持。在条件完善时,要探索第三方进行责任认定的机制。
  
  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在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环境污染事故核算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根据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核定。
  
  (四)建立规范的理赔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应指导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程序认定标准。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理赔工作的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赔付过程要保证公开透明和信息的通畅,受害人可以通过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获取赔偿信息等,最大程度的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保险公司要指导投保企业开展环境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承保前,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生产性质、规模、管理水平及危险等级等要素合理厘定费率水平。承保后,要主动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隐患与不足,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投保企业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具备条件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或地方的规定,把部分行业或企业是否投保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结合起来。
  
  四、切实提高工作支持和保障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的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当地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强化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的手段,并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当前要重点提高环保部门监管能力,特别是对环境风险源监控能力、对污染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能力、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等,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二)各司其责,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职责。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开展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和工艺设施的调查,充分评估其环境风险和影响,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行业与工艺指导目录,积极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各保险公司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有关情况,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审查。
  
  保险公司要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防范污染事故的指导,合理确定费率,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认真执行环境污染事故承保和赔付程序,确保赔款及时支付给事故受害者。
  
  (三)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宣传工作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刚刚起步。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做好相关的政策和技术研究,重点解决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切实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可操作性。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


总工发[2005]3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此页无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5年7月6日

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2005年7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分析了当前中国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地位作用,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定不移地走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工人阶级根本利益,事关中国工会前途命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问题。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看,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战略部署,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能否抓住新机遇、赢得新挑战、实现新发展,是对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工会组织的重大考验。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面前保持清醒、站稳立场,才能在繁重艰巨的国内任务面前找准方位、发挥优势,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党同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重大任务。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发挥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更好地发挥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维护者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以进一步夯实党的阶级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开创工会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系统总结了中国工会80年来的实践经验,反映了工会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职工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都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才能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和中国工运实际结合起来,发扬优良传统,做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指导思想、政治保证、根本任务、职能作用、组织体制、对外交往、内在动力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理论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指针。要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并用以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全面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工会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对工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进一步提高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把对党负责和对职工负责统一起来,把贯彻党的主张和反映职工的愿望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3、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工人运动的主题。要自觉坚持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下行动,把工会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坚持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切实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关心职工群众疾苦,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愿望,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充分保障广大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推动形成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共谋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
  5、坚持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高度统一的组织领导体制是事关中国工会性质和工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是维护工人阶级队伍团结与工会组织统一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始终不渝地坚持工会组织的统一,增强工人阶级的整体力量,更好地体现中国工会的特点和优势。
  6、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对外交往。工会对外工作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国家外交的总体部署,在国际工运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既学习和借鉴外国工会的有益经验,又不照搬外国工会的发展模式,广泛促进交流、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双边和多边活动,更好地树立中国和中国工会的国际形象,扩大中国和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
  7、坚持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创新是工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要努力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适应时代发展进行理论创新,围绕激发活力进行体制创新,针对重点难点进行工作创新,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以上七条是中国工会长期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是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随着实践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涵必将不断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
  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充分反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工会工作的本质要求,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工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内容和集中体现,也为新形势下“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确定了重点、提出了要求。坚持这一方针,就要把职工群众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把工会组织的活力最充分地激发出来,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用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伟大事业激励职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活力;就要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维护职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的统一,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目标任务。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密切党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适应职工队伍发展壮大、内部结构深刻变化和工作对象更加广泛的新情况,创新组织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完善工会组织体制,调动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扬民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要求推进工作,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作出不懈努力。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群众组织。积极引导广大职工自觉站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前列,支持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改革发展措施,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职工经济技术活动,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人民团体。从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利益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高度,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者和维护者的职责,做到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加大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参与力度,积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推动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参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促进解决职工最关注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发展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进一步落实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的作用,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之中,充分保障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通过工会组织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切实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大学校。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要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工运新秩序、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我国职工权益的积极力量。发挥工会民间外交的优势,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不断增进与世界各国工会和工人的友谊、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开创工会对外工作的新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广大工会干部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要以改革的精神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工运事业,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和群众意识;要有扎实过硬的理论素养,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有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蓬勃朝气和旺盛的活力;要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级工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国亿万职工,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烟草专卖局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同意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公司等五家企业更名的复函》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法〔2001〕420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同意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公司等五家企业更名的复函》的通知




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同意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公司等五家企业更名的复函》(外经贸贸秩函〔2001〕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抓紧办理有关手续。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